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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上栖身
文/乔贝一年幼时翻哥哥的书包,源于一种香气的诱惑,懵懂中知道了一样叫书的东西。喜欢把它遮在脸上,嗅它的香气,以为字是香的,因之就喜欢上了书,这大概也许是爱上阅读的滥觞。喜欢书打开时的形状,左右两部分像人的脸颊,侧面像人字。“人”形,是它永远的长相。书和人的不解因缘,应该在上帝的规划中,这种巧合让人没有理由远离书。曾担任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的博尔赫斯说:如果有天堂,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。被誉为“英国最后一个散文大家”的伍尔芙也说:“天堂里应该是持续地阅读”。我们无法想象天堂,也不祈望天堂,家就是每个人的天堂,这天堂应该是坐拥书城的模样。夜窗下,月光里,一盏橘色的台灯,一个捧着书本的人,深情专注,那种忘我如痴,颦笑难寝的画面,让人领悟着读书人不简单,颦笑皆学问的道理。从小吃的东西,许多细枝末节的事都淡忘了,但不可否认的是,它已长成了我们的骨头和肉。读书对一个人的影响也是如此,我们常常听见有人抱怨,读书之后自己也没什么长进,要知道,你不是没有长进,而是在扎根。书是忠诚的伴侣,它不会亏待你。你如若躺也无聊,睡也无聊,不妨就“瘦尽灯花又一宵”地与一本钟情的书为伴吧,它会安抚你,让你无聊的灵魂寻得一处栖所,找到精神的故乡。年少时代,将亦舒的《她比烟花寂寞》悄悄藏于枕下,这溜出课本之外的文字,把花季的心事描绘得淋漓尽致。年少的轻愁欲说还休,文字替自己解忧。虽没有词藻警人,余香满口的流溢,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舒朗盈润于心。那份专注如宝玉在沁芳闸桥边桃花底读《会真记》一样。邂逅一本好书,如陌上花开时漫步徜徉,令人缓缓不愿归去;邂逅一段文字,如灯火阑珊处的蓦然回首,哦,原来要寻觅的竟然在这里!茶能醉人何必酒,书能香我无需花。从《诗经》《楚辞》《汉乐府》,到陶渊明、王维、李白、苏轼,都是可视可听可嗅可触的好文字。诗经中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。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”美得让人心疼,用心弦将它捻揉到最温柔处,可以谱成一曲《红豆吟》。苏子的“谁见幽人独往来,缥缈孤鸿影”其意会渗到你的骨子里,让你体会超凡脱俗、孤高自许。手拂楚辞汉赋,默诵宋词唐诗,在那仆仆风尘中,在那一担行囊里,只要还携着几卷诗书,无论怎样遥远的驿程,也不会寂寞。读书也是一种心灵跋涉,永无止境的攀登,你就会有“一览众山小”的激动感慨。羡慕易安“赌书消得泼茶香”。我们找不到赌书的人,自斟自饮也是不错的选择吧。寒冷时,摊开一本书,也能感到“红泥小火炉”的温暖。受伤时,品读一句经典的话,阳光会进入伤口,将心里褶皱熨帖的平平整整。以书疗伤,会忘疼。把读书当做一种休闲,淡泊名利,宁静致远,这应该是读书的品质。有人言“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”,我看不尽然。我觉得只有先读万卷书,你行万里路才有思考和发现,否则走得再远也不过是一个邮差,如黑狗看星星。把读书视作一种生存的姿态,这比卑躬屈膝、谄媚逢迎地去高攀要高尚得多。我不喜欢“书中有黄金,书中自有颜如玉”这说法,这是一种功利,一种企图,是对书的一种亵渎。我只想说,书中有未曾相识的世界和自己。有梦书当枕,这才是读书的常态。书品既是人品,你读什么样的书,就会成就什么样的你。读一流书能使你摆脱平庸,能使你的精神世界放大,能使你的智慧得到升华,能把你带到未知的无穷。书能使人葆有童心。我们无法挽留童年,却不可丧失童心。圣经中有:“如果你不变成小孩子的模样,断不可进天堂。”书是心灵的保洁工,且“时时勤拂拭,莫使惹尘埃”。读书的人有这样同感:你可以追求财富,但绝不能艳羡金钱;你可以追逐名利,但绝不要如蚁附膻。用书浸润的灵魂,会更香更醇。褒有童趣做真人,很好!苏格拉底说:“越读书,越觉得自己无知。”读书不仅能让你找到别人的缺点,更能发现自己的不足。否则,你只能在自己的井里坐井观天,容易老鸹飞在猪身上,看见别人黑,看不见自己黑。读书使人心胸宽广,既容纳别人,又丰盈自己。读书是最好的化妆,彰显出你的品位和阅历。好书胜却兰蔻、欧莱雅,宝姿、香奈儿,其美,其雅,其神韵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。不然,东坡为什么会说“爱君笔底生烟霞,腹有诗书气自华”呢!越读书越爱这个世界。亚美契斯的《爱的教育》,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,用高尚的爱的情感,将人们编织在一起,组成这世界的美丽画卷。这世界千态万状,波诡云谲,有怀瑾握瑜的高尚,也有稷蜂社鼠的猥琐,你是怀着感恩之心还是忿怨之意来面对现实?读书中,就会学会“以出世的情怀,做入世的事业”,这世界才会减少黑暗,向着明光。读书有存在感。当别人因为一个问题不清楚,第一个想到的是你,你的心情一定是美丽自豪的。你存在于别人的视野,你是当中的领跑者。若是用书铺就你前行的路,定会风光旖旎,引来众多追随者,智慧了自己也惠及了他人,那该有多棒!“断送一生憔悴,只消几个黄昏”!珍惜有书的日子。二那年西迁,带着老伴儿儿子和几袋子旧书,甩甩袖子就告别了故土。朋友帮我在车站托运好行李,目送火车离去。我装出徐志摩的样子——轻轻地我走了,只带走在别人看来的一堆废纸。哥哥在那边替我取行李,看到这些不值钱的旧书,认为大老远花好多钱邮寄不值得,好生埋怨了一番,认为我很幼稚可笑。我半生全部的财富都敛在这里,他怎么能明白我的心意?这堆旧纸印满了我的指纹,记载了我生命的足迹,有苦闷,亦有悲喜。一本书就是一个季节,一个回忆。从不舍得扔掉自己读过的书,甚至用过的日记本。那些旧书贮藏着我的体温和气息,哪些旧本留下了我青春年少的岁月和秘密。我放下钱,放下物,却从不曾想过放下它们。就连初中的语文课本,旧得泛黄脱页,旧得一拿就散,有模模糊糊的印渍,歪歪斜斜的解注,那是自己最真实的印记。看到三角函数就想到苦学的岁月:夏天的晚上,蚊虫肆虐,挥汗如雨,十五度白炽灯下,面板铺上报纸当做写字台,一道道题在痛苦中破茧,一个个想法在沉思中成蝶。读师范的文选书里睡着枯干的花瓣,这书签如同一个芯片,储存所有青春的信息。书页夹着文选女老师亲笔书写的《女冠子》,那俊秀优美的字体,那细腻的感情,以及委婉的心曲令我神醉心迷。书中的座右铭,句句都是天马行空,字字都是豪言壮语,彰显年少的轻狂自负。这一页页,是我的日历,这一本本,是我的阶梯。最爱读三毛的散文,她的《倾城》《温柔的夜》《背影》《雨季不再来》……缤纷了我整个的青春岁月。《温柔的夜》是同学妹妹送我的,扉页题两句诗“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”。记得在那个盛夏的青藤下,朦胧的月色里,她和我谈三毛,并调侃地说,她不想读三毛,因为她很痴迷,也很残酷。我说我喜欢她四海为家、浪迹天涯的洒脱。三毛的书笔法清新流畅,情感灵动自然,让我喜欢上散文,也温热了对文学的钟爱。旧书里有一本手抄本是王蒙的《青春万岁》——“所有的日子,所有的日子都来吧,让我编织你们……。这代表了我们充满向往的呼唤,激起了燃烧的热情,唤醒了奋进的力量。那个时候,时兴送日记本,亲笔书写上勉励的话,将两个人的友情拴得紧紧密密。那个时代,哪个怀春的少女没有几个精美的日记本?哪个多情的少男不会写几首飘逸的小诗?日记本里都是思念,手抄本里尽是腼腆。我怀念给我活力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!如今信息网络时代,祝福少了质感,爱情少了时间,等待少了距离,分别少了送行……只一个短信问候就草草了了,只一个电话就代表书信往来。纸、笔、信件、便签被电子书、键盘、E-mail、短信冲击到边缘。许多书被搁置在时光里,你见或不见,它都在那里不悲不喜,自我承载着回忆和思考。在一大堆旧书里,我重读了史铁生《病隙碎笔》:“‘我’在哪儿?在一个个躯体里,在与他人的交流里,在对世界的思考与梦想里,在对一棵小草的察看和对神秘的猜想里,在对过去的回忆、对未来的眺望、在终于不能不与神的交谈之中。“正如浪与水。浪是水,浪消失了,水还在。浪是水的形式,水是浪的消息,是水的欲望和表达。浪活着,是水,浪死了,还是水。水是浪的根据,浪的归宿,水是浪的无穷与永恒。“所有的消息都在流传,各种各样的角色一个不少,唯时代的装束不同,尘世的姓名有变。每一个人都是一种消息的传达与继续,所有的消息连接起来,便是历史,便是宇宙不灭的热情。一个就像一个及细胞,沟通起来就有了思想,储存起来就有了传统。在这人间的图书馆或信息库存里,所有的消息都死过,所有的消息都活着,往日在等待另一些‘我’来继续,那样便有了未来。死不过是某个信号的中断,‘轻轻地走’,正如它‘轻轻地来’。更换一台机器吧——有时候不得不这样,但把消息拷贝下来,重新安装进新的生命,继续,和继续的继续。”史铁生之后,谈生是奢侈的,谈死是矫情的。我把这个句子曾经写在书的封二上,那里有史铁生坐在轮椅上,戴着眼镜,满面笑容的照片。喜欢这本书,是可以反复读的。看他纯粹的心智书写,一些关于灵与欲、生与死的思考。一些语言里绕来绕去,有时我迷惘,有时我向他点头称是。他说,自杀,是人类的一种光荣品质,是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分界。是的,只有人都对生命有厌倦感,贪生的永远是蝼蚁。只有人,才把怎样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重要,只有人,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。他说,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玩,真是玩得太久了。必有一天,我会听见喊我回去。是啊,是该像个孩子,玩累了但还没玩够;还是该像个老人,无可置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;或者像对热恋中的情人,互相一次次地说“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”,又互相一次次地说“时间已经不早了”——时间已经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,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不早了。在读书中成长,在读书中与作者一同思考。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。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,不是无所谓。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,还是像那老人,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。很可能是这样:我同时是他们三个。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,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要来,他一来见到这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,而对一个情人来说,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的,那时他便明白,每一步每一步,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。当牵牛花吹响号角的时候,葬礼的号角也已吹响。但是,太阳,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。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,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散发烈烈朝晖之时。有一天,我也将沉静地走下山去,在某一处,势必会有个孩子捧着玩具跑上来。当然,那不是我。但,那不是我吗?……旧书,旧物,旧时光,它有我的体温,有我的容颜,有我的故事,它是我走过家门口的路。三疫情的这段时间,“闷”在家里,终于看完了福赛斯的《上帝的拳头》。一直将它放在枕边,入睡之前看一两页,多也就是两三页,四十万字的小说,四百九十六页,竟然看完了。没有去仔细计算究竟花了多少天。不过,最后几十面是突击看的,一是情节推进到了高潮,欲罢不能,二是一本书老放在枕边也放腻了,想换书了,就花了两天,一口气扫了尾。合上书,仍在回味书的内容,沉在故事里不能出来。是一本好看的书。福赛斯的书几乎本本好看。第一次看他的书是《豺狼的日子》,就觉得奇。历史分明已经告诉我们,戴高乐并没有横死于杀手的枪口。可读这一本以暗杀戴高乐为题材的惊险小说,还是觉得悬念迭起,一直莫名地为那位法国总统提心吊胆,似乎他真的将会丧身于刺客周密策划的暗杀行动之中。在书的结尾,豺狼将瞄准镜的十字架对准了戴高乐,食指也抠在了扳机上,在那一触即发的时刻,作为读者,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。最后,看完书,竟为豺狼的失败遗憾。毕竟,以他的冷静,沉着与老到,以及计划的周密,他都不应该是一个失败者。我保存着一本《豺狼的日子》,中国电影出版社年出版,也是四百多页,定价一块六,真便宜。近五百页的《上帝的拳头》,要二十二元,涨了十多倍。这本《豺狼的日子》中还收录了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剧本,以及对电影导演弗雷德·齐纳曼的访谈。看过小说和剧本之后,一直想找电影看。最后终于找到了碟。也许是因为电视屏幕相对较小,或者是因为碟子本身质量不怎么样,总之感觉电影拍得一般。导演在访谈中说,他故意选了一个貌不出众的演员饰豺狼。他认为豺狼应该混在人群中,不能太显眼,更不能有明星相。导演想得并不错。但电影不是生活,电影应该有假定性,创作者的刻意强调并不是对生活的背离,恰恰相反,那是一种概括与提示。事实上观众非常乐意接受这样的提示。演员有明星相,观众一眼就认出来,这并不妨碍他作为一个隐秘的杀手在银幕上活动。而在这部电影中,导演的目的是达到了,豺狼被人群淹没了,警察勒贝尔成了主角,可电影本身也失去了很多的精彩。读完了《豺狼的日子》,就被福赛斯迷住了,又去搜寻他其它的小说,找到了《敖德萨档案》,《魔鬼的抉择》。福赛斯写小说,一定下过很多笨功夫。看他的书,一直惊异于他对书中所涉及人物与事件的极为深刻的了解与把握。他似乎从事过很多行当,间谍,刺客,警察,小偷,流氓。政客,军人,乞丐,学者,商人……等等等等。不仅掌握了他们的性格,也熟悉他们特定的行为方式,动作特征,行话甚至俚语。不管他笔下的人物是何种身份,他都不会放过细节,尽量写得细致入微,决无丝毫的敷衍。他的人物无一例外都是贴切的。不像有些作家,一看就知道与他描写的生活隔着行,写来似是而非。想到另外一个作家,阿瑟黑利,也是如此,作品涉及许多行业,而每一个行业都被他描写得准确而贴切。写这一本以海湾战争为背景的《上帝的拳头》,福赛斯一定也做了极充分的前期准备,他对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,包括海湾局势,有着十分透彻的了解。也许他还去海湾国家生活了一段时间,熟悉了那里的地理,宗教,民族,风情和习俗等诸如此类的各种情况。他对军事装备的了解更是令人赞叹,大到核弹,生化武器,导弹,飞机,大炮,小到手枪和匕首,它们的名称,型号,规格,性能,等等,他都了然于胸。军事装备的更新换代是极为迅速的,他的知识似乎也在跟着换代,并没有被时代给拉下。因此,他写战争,写政治,写间谍,写军人,写总统,写平民……整个世界就像是他的厨房,他则像一个心灵手巧的家庭主妇,在这个广大却又狭小的空间纵横捭阖,忽儿美国,忽儿英国,忽儿中东,忽儿又到了苏联或者日本,操作得极其得心应手。他的书也因此具有一种极强的现实感,读来丝毫没有编造的感觉,虽然他的故事确实是在真实的历史背景下编造出来的。读福赛斯的小说,真的让我们感觉地球只是一个小小村庄。不过,读国外作家的作品,哪怕是惊险小说,最初都要有点耐心。《上帝的拳头》是这样开头的:“那个还能活十分钟的人正在开怀大笑……”多么吸引人啊。可接着看下去,还是觉得提不起神。头绪太多,写得又太从容,并没有急急地把情节都往外抛。福赛斯写了很多看上去毫无联系的事情。只是在后来,耐心地看到一大半,才发现这些看似毫无关系的事情都指向同一个地方,最后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事件。虽然也写到了间谍与侦探,但福赛斯的小说还是应该归类于惊险小说。准确地说,应该是国际政治惊险小说。他的作品少有分析和推理,几乎没有心理描写,完全是动作,一个动作接一个动作。拍成电影,就是动作片。福赛斯的小说,是真正的男人书,男人写,写给男人看,所以我爱看。他的小说几乎没有爱情。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柔情蜜意的场景,恍如前生后世的生死恋,似乎也能打动人心,然而揭穿了,却只是间谍的伎俩,美女或者美男精心策划的爱情表演,是对人性弱点的利用,让痴男怨女不知不觉地坠入彀中的美人计。这个世界上,只要有男女,有爱情,美人计就会永远存在,并且屡试不爽。很奇怪的是,我们中国的写书人,一直不齿于侦探惊险小说创作。对此类写作一律扣上商业行为的帽子。所谓通俗小说,言情的,武侠的,侦探的,惊险的,恐怖的,灵异的,总之只要是大家喜欢看的,一律都是朝钱看的东西,等而下之。这,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文人的病态心理。也因为如此,中国的通俗文学,一直没有一个健康的创作环境,更出不了好作品。言情和武侠在港台出了一些代表人物,在大陆只能算杂草丛生。侦探惊险小说则根本是个空白。读精彩如福赛斯的小说,就为我们的创作环境而悲哀。由着时间,看完了一套三本日本短篇推理小说,直到最后才看到水上勉的《牙齿》。到底是文人气质的作家,虽然仍是推理小说惯用的简洁文字,字里行间却天然透出滋润感,亦即生活的质感。其它推理作家的小说,干巴巴地直接写情节,水上勉却在情节中写出了风物,比如寺庙,乡村,等等,还有岁月的流逝感,让人无端生出沧桑的情绪。《牙齿》是一个铸工复仇的故事,其兄被好友杀害,投入化铁炉焚尸灭迹,三十年后他将仇人也投入了化铁炉。小时候,曾经听说将人推入钢铁厂高炉的事,也曾经想过可以把这样的故事写出来的。其实,仔细琢磨,发现有很多的心理分析是需要基于一种人生阅历的。阅历不到的作家固然写不出来,阅历不到的读者同样也品不出其中滋味。所以,认真读反复看,才会有意外的收获。四与书为伴,纸上栖身。这,更像是我独自在寂寞旅途中,偶然邂逅的旅伴。花好月圆之夜,我们各自走过漫漫长路,觉得日子寂寞而又温情跌宕。所以,互相邀约在山谷的梨树下,摆一壶酒,彻夜倾谈。那是愿意在某段时间里,与一个人互相交换历史、记忆及时间的信任。交换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隐匿的部分,却彼此无所求。当我们已经存在的时候,就已经失去所谓的结果。作者简介:乔贝,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,赤峰市作家协会理事,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。在《百柳》、《辽河》、《思维与智慧》、《短小说》、《百花园》、《做人与处世》、《演讲与口才》、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、《中国红十字报》、《广州青年报》等百余家刊物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千余篇(首)。其中《你以温柔的手臂挽着中国》获得《淮风》诗刊“征文”一等奖;《发光的沉默》被香港金陵书社出版公司翻译成英文收入“诗人诗历”。散文《老钟》被选入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版的“中国—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幼儿师资培训项目”的《语文》教材中。出版有散文集《生命经典》、《记忆里的炊烟》和诗集《诗情浩荡》。推荐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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