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1月4日二时,三毛神态安详地自弃人世。极为震惊的读者,在痛惜和哀悼之余,期待着对三毛之死作出合理解释,既符合作家生活和社会环境实际,又符合科学社会理论的明晰论证。本文意欲从清理其主要自杀征兆入手,联系作家性格、人生道路,以及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,予以综合判断。
三毛在死前不久,曾与其母缪女士明确谈及想结束生命的事:“我的一生,到处都走遍了,大陆也去过了,该做的事都做了。我已没有什么路好走了。我觉得好累。”住进“荣总”之后,也曾向医生表白她“已经拥有异常丰富的一生”。这些心声流露,不就是她选择死亡的自白书吗?在我看来,三毛自缢的基本心态,正是一种特殊的“满足感”和“疲累感”。
人生在世总要有所追求,不管追求什么,否则将无法活下去。由于天性锐敏,三毛幼年就开始探寻人生意义,但并无所得。后来学习哲学,继续探求这一课题。那五花八门的西方现代哲学,仍未能提供人生答案。但她在此后直接的生活体验中,却把握到人生的部分真义,那就是认识、热爱自己的生命和生命的燃烧,保守自己完整的个性,追求生命之极美。这种追求,主要体现于如下生活行为:“走世界”,周游世界各地;写作,叙述自己经历过的真实故事;富有个性的生活方式,特别是爱情、婚姻方式。这些追求,她均获得比较充分的满足。
三毛一生“不甘平淡”,喜欢追寻新奇刺激和戏剧化人生。她十三岁就远走他乡,追新逐异。而且有个犟脾气,旅途中喜欢独来独往,不愿别人预为安排.一副背囊一张地图,走南闯北,跋山涉水,活象个苦行僧。“流浪啊流浪”,马不停蹄地奔波于世界各地,走过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。终于,她“到处都走遍了”,“没有什么路好走了”,感到“好累”了。即便如此,出于对人类的大同情和乐于助人的天性,她还是强忍己悲而劝慰别人。回台后,面对无计的亲情和友情,感情更是要大量投入。加上不得不应酬的纷至沓来的社交活动,这怎能不令她感到“很累”呢?
三毛虽然对写作不那么看重,但毕竟它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。特别是她成名之后,读者塑造的三毛形象不断反馈回来,以致使她自己也分不清哪是陈平哪是三毛了。为了读者,她不能不拼命写作,维护三毛的形象。而写作,又是全身心的投入,是生命的燃烧。她常常玩命地写。有一次闭门写作,寝食俱废,写了几天几夜,最后瘫倒在榻上。而她对自己的作品并不满意,特别是后几年,曾惭痛地对人说:“新书没有,老掉牙的书又总是在出,我良心上也很过意不去。”对于作家来说,这种心理压力的“累”是致命的。美国硬汉作家海明威,不就是因为写作的过分紧张和难以出佳作的压力而自戕的吗?以上各种身的心的“累”萃于一体,再加上各种病魔缠身的痛苦,便酿成如后现代主义所形容的那种心力尽瘁的“耗尽”。三毛确实生命燃烧殆尽了。
三毛以其独特的个人生活方式,象保卫生命那样维护个性的完整,“心灵的全部不对任何人开放”,固守自己内心最隐秘的角落。她在居住、饮食、穿着等方面,也都有与众不同的个人特色。当然,她也因此而感到“很寂寞”,抱怨悲哀和快乐都“无人分担”,友谊“触不到心的深处”,“生也是孤独,死也是孤独”。但她同时又认为,寂寞就是“自由自在”,就是自我的确证。所以,她有时又说“一生都没有寂寞过”。总之,这种孤寂中的自由,她一生是尝够了。在美学追求中,她厌恶五光十色的斑斓美,也不接受那种了无生机的死寂美,而认同那种雄壮、浑厚、清朗、沉静而又带点神秘意味的生命之美。这是她的审美理想。荒漠、神秘而又变幻多姿的撒哈拉沙漠,淳朴、热诚、淡泊的土著人,富有个性而又善体人意的大胡子丈夫,完全满足了三毛的最高审美要求。是的,撒哈拉确实是三毛的一片“新天新地”。如果说她早年对人生意义的苦苦追索未能成就一位哲人、智者,那么她对人生的实际体验却造就了一位不大不小的作家。她说得是:“生活把我教育出来了。”然而,也就是这么样了,对她来说,不会有比这更理想的“新天新地”了。这种人生和审美体验,也达到了极致。上述人生追求的满足,使她不无自豪地宣称,自己的一生“比一般人的十生都够”。而满足的负面,却是无可追求之后难以排遣的绝望,这则是三毛的不幸。
综上所述,就总体人生意向来看,她已无可追求;就个别人生目标来说,她也已无力追求。人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均告丧失。如此,生之支柱还怎能存在?不死又当何为?
由对三毛自杀征兆心态的梳理,我进而发现,三毛之死有个渐进过程,更具体地讲,三毛是经历了三次“死”。
三毛有言:“我的人生观,就是我的爱情观。”与大胡子荷西的爱情,在她一生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。由于两人在个性和生活方式方面高度投合,荷西便成为三毛人生理想的化身。在很大程度上,是大胡子荷西创造了一个新生命的“三毛”。用她的话说,荷西使她“成为完全的真人”,荷西是她的人生“救星”。所以,荷西的死,也无异于夺去三毛的生命。她称“我们死了”,又指指胸口——“我这儿死了”。爱心死,是三毛第一次的“死”。或者说,作为爱侣的三毛“死”了。
但是,撒哈拉沙漠毕竟是孕育三毛的“绿洲”。就是在这块土地上,少年时代那孱弱的一丝“惨绿”,成长为健康、豁达、洒脱的一片“清绿”。三毛的许多故事,就是从这儿飞出。然而,随着丈夫的离世,三毛不得不告别“绿洲”。虽然这“绿洲”的滋养还可撑持些时日,但源头活水毕竟已经失去。她的那些故事,也终于讲完。如果一再重复,将比祥林嫂讲“狼吃阿毛”更加乏味;如果不再讲,那就没有了“三毛”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脱离了撒哈拉,无异于宣判了三毛的死刑。三毛在自我对话中曾说:“这三年来,我们彼此逃避,你躲我。”正是隐隐觉得了“三毛”的消失。细心的读者也许觉察到,三毛在台湾写出的那些非撒哈拉内容的作品,已失去往日作品的清纯和生气。而那些讲章、语录式的文字,简直难以卒读。总之,文心死,是三毛第二次的“死”。
此后的三毛,也曾试图在“走世界”中找回那片“新天新地”,在情爱中再巧遇一位“救星”,但均无所获。求生的动力仅是“为父母而活下去”。而这又与她的个性追求相悖。个性与文化的双重隔膜,又使她同家人之间很难相互沟通、理解。她的书,家人“绝对不看”,她在家中无足轻重,实际上是被视为一个“怪癖”。她那颗空落落的心儿,就像盘旋万里荒漠的孤鸟,再也找不到一个落脚的枝头。一切希望都已断绝,真真是心如死灰。人心死了,这是三毛第三次也是最后的死。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的陈平,终于死去。由以上分析可知,从爱心死到文心死再到人心死,从作为爱侣的三毛死到作为作家的三毛死再到作为普通人的陈平死,三毛的生命,就这样被层层抽离了。
三毛成长的年代,台湾在美援支持下,以高科技和信息产业为前导,经济得以复苏和振兴。但物质文明的畸形发展,不但没能改善社会道德状况,反而加剧了精神文明的错乱。到处是物欲横流,醉生梦死,人际关系冷淡,虚无情绪严重。这种社会环境,使台湾资产者及其知识界本能地与西方“世纪末情绪”——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“文明病”产生共鸣。在一个台北中产之家成长起来的三毛,以其特有的敏感,深切地感受到这种时代空气。旧教育的惩罚,以及失恋、疾病,使她产生一股难以排遣的苦闷和忧伤,并与西方现代派文学结下不解之缘。她曾沉迷于弗吉尼亚·沃尔芙的意识流小说《珍妮的肖像》,并似觉与梦幻形象珍妮合二为一。这份苦闷和感伤,占据她“日后许多年代,甚而永远不能超脱”。这种人生体验,影响了三毛的人生意向和审美格调。海明威说得好:“作家最好的早期训练,是不愉快的童年。”三毛曾自白:对“高度文明的社会”,她已经“尝够了”,于是努力寻找那历史被部分冻结的“过去的飞地”。而她竟也很幸运地寻到了,那就是西属撒哈拉沙漠,从而实现了她的人生梦想。她觉得那里有不同于都市生活的“沉静而深厚的美丽”,特别是有善怠、纯朴、热诚的土著人。与他们“交换善意与友情”要容易得多,三毛很快感觉“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”。三毛多次声称,自己血液里就是印第安人、吉普赛人,与此实属同一心态。正是在这样的单纯环境里,三毛才能成为“完全的真人”。而李敖先生竟然批评三毛的“毛病”就出在“这大把的黄沙上”,不知有什么根据。三毛是那样珍重那片“新天新地”,认为“这种世界,在台北很难求得到”,家乡台湾竟成为“一种前世”。她多次表示,“台北太不可爱”,“台湾一半的人冷血、自私、懦弱、短视”;“物质”侵吞了“自由”,人们在这个“自由世界”,“自由得慢慢烂掉,烂在声色犬马的追逐里,死在浮华生活的彩色泡沫中”。还说:“台北那个地方,滚滚红尘,我不想久居的。”她原本不打算回台定居,惟恐“把撒哈拉沙漠里培养出来的清朗性情搅浑了”。只是迫于生计和传统伦理,才再度回归。对此,她始终心怀疑惧,提醒自己“对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不要太大意”。此后又多次抱怨,对环境的适应“很艰难”。正是这种“艰难”,耗尽了她的精力,并侵蚀了她的生命。台湾的明眼人也看出了这一点。有篇专栏文章指出:“这个社会已被职业政客们的喧嚣和争嚷所败坏……以致枯寂空虚犹超过撒哈拉沙漠。看来,三毛当初真不该离开她的撒哈拉。”痛哉斯言!总之,就社会背景来看,三毛的“故事”,是这病态社会开放的病态花朵,三毛的生命则是被这社会病态所吞噬。
而如果从民族文化背景来考察,三毛的绝望心态,来自文化整合的失败。笔者曾在《中西文化融汇中的人格追求——三毛作品侧面观》(载《台港文学选刊》年第3期)一文中,探讨过三毛文化人格的整合,并认为她取得了部分成功。我至今仍坚持这一观点。但应指出,作为这“成功”标志的撒哈拉生活及其“故事”,只是一种在特殊条件下的短暂和部分的成功。三毛终其一生,都处于多种文化冲突之中,以致难以自拔,她的自杀就是一个证明。
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,是个人与社会群体、与自然的和谐,淳朴、自然、恬静、淡泊的生活情调,以及建立在血缘伦理基础上的脉脉温情。而这一切,又是以宗法等级和自然无为作基础,以牺牲独立个性为代价,其基本指向是权威主义和专制主义。由于人的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,因而又表现出宿命倾向。由于自小接受传统文化熏陶,三毛的思想有许多传统倾向。她重义不重利,决不做金钱的奴隶,生性淡泊自洁;自认对父母负有孝顺的责任和义务,为了父母,也要“活下去”、“撑到最后;也视爱情为一种责任和义务,并多次表示愿意作个贤妻良母,生儿育女;满怀对田园生活的向往,追慕“一间农舍几亩菜园”的生活情调;她也终生相信命运。但随着台湾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工商业的过渡,传统文化也受到了现代文化的挑战。现代文化的核心,是个性主义。现代主义的名言是“外界可见的世界仅仅为我而存在”(戈蒂耶《恶之华》),现代主义文学的旗帜是“为自我而艺术”(劳伦斯语)。但另一方面,过分强调“自我”,又很容易脱离群体,造成孤独感,如存在主义者萨特所说,“被判处了自由这种酷刑”(《存在与虚无》)。鉴于传统价值标准的失落,现代主义往往借助神秘直觉探求人生的价值和终极意义;又由于脱离具体社会历史条件,而陷入虚无主义、神秘主义和悲观主义。现代派艺术的核心内容,就是“深不可测的悲痛及幻想的破灭、病态的忧郁和心力交瘁的情景”(西利尔·康诺利《现代主义代表作种》引德艾散特语)。60年代的台湾人,开始咀嚼西方人早已尝过的文化苦果。知识者纷纷“走入个人的世界,感官经验的世界,潜意识和梦的世界”(台湾联合出版社出版《现代文学论》),怀着“沉重的焦虑”,“探讨人生本身存在的意义”(白先勇《现代主义文学的回顾与前瞻》)。三毛就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。传统教育对她的伤害,西方哲学与文学的濡染,长期西方生活的潜移默化,使她的思想带有强烈的现代主义色彩。已如上述,她人生意向的灵魂,是坚守完整个性和心灵自由,与之俱来的是那种生死不已的孤单。这就不能不与传统文化中的群体责任和义务产生冲突。一方面,认为爱情就是责任和交付;一方面又视为“契约”,主张“互不侵犯”。一方面认为要孝顺父母,为父母而活;一方面又“不愿在孝顺的前提下,丧失了自我”,“放弃自我建造的生活形态”。这使她“在良心和道德上进退两难”,感到要协调两者“实在艰难”。在生活情调上,既追求传统的自然、恬淡,又追求现代的刺激、新奇和冒险。她既相信“冥冥中的主宰”并沉迷于通灵感应,又不是“完全的宿命论者”,坚持“路是自己走出去的”,并相信“命由心造”。传统理性精神使她尊重生活真实,记述自己真实的故事,而现代非理性主义又使她把人生看作梦幻。加上追求人生意义的失望,从而使她“一生背负生命感伤”,玩味那种“曲终人散,意兴阑珊”和枫桥夜泊式的凄美和哀艳。
而当60年代的台湾刚刚重尝西方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的现代主义苦果时,后现代主义文化浪潮又席卷而来。如果说现代主义是吹胀自我,那么后现代主义恰是抹煞自我,它的口号是“我想成为机器”。失去自我的“零散化”,由多中心而带来的无根飘零之感,看重现实刺激和身体直接感受的愉悦性,人生意义的难以表达,艺术符号的装饰性、大量复制和风格消失,都是这种文化的突出特征。三毛的思想部分地具备上述特征。她虽然提倡“既具民族色彩又不限于地域性”,也有“血浓于水”的“归根”意识,但毕竟“家乡”观念不那么重,真的是“四海为家”。这种多中心倾向,常使她产生无根无蒂的悬空感。她把台北花花世界看作一个“庞大的电动玩具”,承受着可能变成“机器人”的巨大压力。斩断过去和未来的现实体验,带来一种既苦又甜的麻醉和迷幻,如同吸毒一般。后现代主义艺术界限的消失,使她的写作分不清文学与非文学,并把随便一件喜欢的东西视为艺术品。这与传统(包括现代派)艺术神圣的观念大异其趣。后现代主义认为人生“不能表达”,三毛也认为“人生不能问”、“不能诠释”,主张“沉默是金”。艺术创作则追求“无痕的飞行”。后现代主义的文化符号的复制性,则对她真实和有个性的写作构成压力。这些思想倾向不但同传统文化,而且也同现代主义文化难以吻合。
以上可见,三毛以坚守个性为核心,一生介入了与传统文化、现代主义文化和后现代文化的激烈冲突,并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。她很难把这些不同的文化倾向调和起来。而对于敏感的知识分子来说,文化整合的失败,必然带来巨大的心灵痛苦。我以为,只有确立这样的视野,才能正确解读三毛某些奇怪言行和作品。李敖先生曾无情讥笑三毛穿“七岁的娃娃装”,结“十七岁的发型”,是“造型不对”。殊不知这“造型”就蕴藏着文化整合的错位和心灵扭曲。三毛的父亲陈先生说,女儿面对台北“光怪陆离的现象”,似乎“还相当享受鸡兔同笼的滋味”,也实在是不了解和不理解自己的“三小姐”。许多人都指出《滚滚红尘》是三毛全身心投入之作,其中就有她自己的影子,却鲜能揭示作者蕴含其中的复杂矛盾和心灵创痛。挚爱与超脱,孤介与从俗,洁身自好与醉生梦死,希望与绝望,这种种心灵搏斗,对她“一生背负的生命感伤”作了一个全面总结。《滚滚红尘》实际上是三毛唱出的一曲“好了歌”。
至此,我们可以结论说,正是以“绝望”和“疲惫”心态为内因,以社会病态和文化冲突为外因,杂之以性格的神经质和自以为身患绝症的猜疑等多种因素,才铸成三毛看似偶然而实属必然的自杀行为。但这决不是一个一时冲动、一时糊涂的行为。在这一意义上,我们可以接受缪女士的判断——“她是自然冥归”。由以上简要分析可知,三毛作品内容本身虽无多少重大社会历史内容,但其作品和人生却折映着复杂的社会文化冲突。这正是她不同于琼瑶之处。而李敖先生却说三毛作品“是琼瑶的一个变种”,恐怕不能说是持平之论。.
诚然,自戕毕竟不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健全行为,我们有权这样责备三毛。正如川端康成所说:“不论怎样厌世,自杀总归不是悟道的表现。不论德行如何高洁,自杀者距大圣之境,终究是遥远的。”(《临终的眼》)对自杀施加批评并不太难,而牢牢把握自己的心灵却大为不易。川端康成不也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吗?叶曼女士曾以“红红的太阳从海里升起”启悟三毛,后来三毛也自以为已看见“红红的太阳”。但事实证明,她毕竟远未达到“大圣之境”。纵观现代历史,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、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汇,是本世纪以来人类的人生理想和重大课题,歌德、罗曼·罗兰、泰戈尔、鲁迅等文学泰斗都曾为此而不懈努力。三毛的人生和写作,正是这部大书的小小一节。多少年后,人们也许会忘掉三毛,但这部大书,必定还要继续写,继续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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