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特阿拉伯

三毛喜欢读书的人,灵魂自然高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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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仲念念01.作家三毛的简介里,永远有这样一句话,说:“旅行和读书,是三毛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,最快乐与最痛苦都夹杂其中。”无疑,旅行和读书,是三毛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件事。散文集《雨季不再来》中收录了一篇《逃学为读书》,将三毛年少时期对读书的热爱和渴望,描写得淋漓尽致,每每读来,仿佛身临其境。那个敏感又倔强的孩子,将自己苦苦埋在书海里,享受书本带来的乐趣,并从此开启了对生命的追寻和思索。以至于很多年后,三毛回想起当时的时光,依旧觉得感慨万分,她说:——“《雨季不再来》是我生命里的一个阶段,是我无可否认亦无法躲藏的过去。无论好与不好,都是造就成今日健康的三毛的基石。”《雨季不再来》这本书,是三毛最早期的作品,但这里藏着三毛的初心。她从年少时起,便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,特别不合群。不被老师喜欢,学习成绩倒数,在很小的时候便逃学去墓地读书,甚至发奋学习在数学考满分以后,被老师以为作弊,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侮辱……但这并没有影响她成为一个有正确三观、和明确追求的人。不完美的童年反倒让她更清楚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,想要的是什么。正如她多年后为这本书写序言,说道:——“我唯一锲而不舍,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,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意愿,在我有生之日,做一个真诚的人。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著,在有限的时空里,过无限广大的日子。”02.我从13岁那年开始读三毛,从而喜欢上三毛。成年以后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做攻略,查资料,只为了在去撒哈拉沙漠的时候,能够更懂她一点,离她更近一点。今年5月,我和先生远赴非洲,踏足撒哈拉沙漠。当时正值黄昏,望着远处连绵的山丘,望着将天边染红的夕阳,好像忽然明白了,为什么当年三毛会因为一张撒哈拉的照片,感受到前世的乡愁,从此来到这片沙漠便再也不肯走。我深爱三毛,我想感受她的一切,但此时的我尚且年轻。我最初受她影响最大的,便是从十几岁起,养成了读书和记笔记的习惯。我从15岁开始写日记,至今已经坚持了十多年,几乎没有间断。但和三毛相比,我依旧觉得自己差得特别远。因为严格来说,她是从3岁那年开始读书的,当时的她尚且不怎么识字,但是已经在看张乐平的《三毛流浪记》,后来又看《三毛从军记》,三毛回忆道:——“那两本书是没有字的,可我知道它的名字,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,可是我也可以从很浅的地方去看它。有时笑,有时叹息,小小年纪,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。”为书痴狂的种子,大抵就是从那时便开始埋下的。小学的时候,拼拼注音,念念国语日报,便开始看故事书,后来在堂哥的书堆里,找到鲁迅、巴金、老舍、周作人、郁达夫、冰心等等。虽然当时的她不过是个几岁的孩子,但已经开始有意识,就像很多年以后,她依旧记得当时读到的鲁迅的《风筝》。后来找母亲要零钱,去“建国书店”借书来看,没过多久,便看完了所有的儿童书,然后便开始看名著,看《飘》,《简爱》,《傲慢与偏见》等。可以说,三毛的童年,整个都是在读书的过程中度过的,她说自己一不小心跌入一道洪流中去,痴迷忘返,一转眼,便已经到了小学五年级。03.五年级以后,对书更是痴迷了,在别人都在上课的时候,她将《红楼梦》藏在裙子下低头看,看到如痴如醉,并且懂得了什么叫读书的境界,发出“文学的美,终其一生,将是我追求的目标”这样的感慨。小学六年级,她看完了一整本《射雕英雄传》,中学的时候喜欢美术、音乐、英文、历史、国文、博物等所有课程,唯独不喜欢数学。也是从初中开始,她的成绩一落千丈,因为看闲书,四门功课不及格。她觉得学习不好对不起父母,羞耻心促使她奋进,但在数学考满分的时候,老师却说她作弊,于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侮辱她,在她脸上画圈圈,罚她去操场跑步。后来,她便开始逃学,逃去墓地,尽情地看自己喜欢看的书。被发现以后,她休学了。休学在家一年,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安静。一直到很多年以后,她依旧觉得自己内心是一个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。十五六岁的三毛,俨然成了一个十足的书奴,她的藏书太多太全,在亲戚朋友间出了名,以至于很多人都跑来借。当时父亲问她:“你这么啃书啃书,将来到底要做什么?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。”三毛没有争辩,没有反驳。因为很多年以后的她,依旧没有一技之长,但是这并不代表读书无用。离开家以后的三毛,在国外只有一个小小的房间,至此开始离开书籍,进入真真实实的生活。正是从这时候开始,她开始意识到读书的意义,她说:——“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,那沉重的大书架,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,突然发觉,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,带不带着他们,已经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。”你看,读书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,即便没有刻意追求某些价值和真理,某些理念也会在你读书的过程中,深深的镌刻在你的骨子里,血液里,影响着你往后余生的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。就像电影《卡萨布兰卡》里说:你的气质里,藏着你走过的路,读过的书,爱过的人。04.在后来三毛和荷西的家里,一共只有一千六百多本书,和父母家比相差甚远,但书没增多一本,她的心就会多一份欣喜和踏实,她说:——“至今我仍是爱书,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,是多少年的书本,才化为今日这份领悟和宁静。我的心里,悄悄有个声音在对我说,这就是一切了。”我在读周国平的散文时提到过,我一直认为人所处的世界一共有两个,一个是物质世界,一个是精神世界。物质世界丰富的人,未必过着真正富裕的生活,因为有些时候思想过于贫瘠,会让一个人看起来极其肤浅,即便腰缠万贯,依旧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人;但精神世界丰富的人则刚好相反,即便一贫如洗,灵魂依旧高贵且让人触不可及。就像《奇葩说》里的詹青云,她欠款万去美国读哈佛,依旧能在拥挤的地铁里闷头读《庄子》,这就是思想境界的高度。读书,不能给人带来直接的物质财富,不会直接让你扬名立万,但是读书会将你带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精神高度,让你对生命有更深的认识和解读,从而更好,更通透地去生活。这种财富,是无论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。读书和不读书的人,过得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。当你不再简单地追求物质,而是懂得了何为生命本真的快乐,你就会知道读书带给你什么;当你不再为眼前的琐事烦心,而是格局更大,眼界更宽,看得更远,你就会知道,你在读书的时候,顿悟了什么。喜欢读书的人,从一开始就赢了。因为你不只是在看一本书的内容,而是和更高层次的思想和灵魂深度沟通,越是交流,你所处的世界就越是开阔。双脚不能到达的地方,书本可以。END作者简介:仲念念,自由撰稿人,一个只想读书、写字、旅行的理想主义者。本文首发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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